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,批准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为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为SJG 141-2023,自2024年2月15日起实施。江苏华建是本标注的主要参编单位之一。
为了规范深圳市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,适应节能材料、施工工艺等变化,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,相关单位修订了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》SZJG 31-2010,并根据最新要求更名为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(简称《标准》)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建筑节能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践经验,梳理 SZJG 31-2010 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 SZJG 31-2010 进行了修编。
(技术质量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