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海口市金宇路8号,1995年4月竣工,1996年6月被评为海南省优质工程,并荣获海南省优秀建筑二等奖,1997年12月荣获1997年度建筑工程鲁班奖。
该工程地上5层,地下1层,建筑面积20700平方米,建筑高度19.5米,宽度为88.2米,总长度为99.9米,造价5500万元,呈框架柱廊式结构。大的轮廓是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布局,同时融入了广东、海南等南方建筑的雨廊式建筑特色。116根罗马柱衬托整个建筑塔斯干线角。大楼东西方向呈对称式布置,中间设露天广场庭院,庭院中央用多种大理石、花岗岩拼贴出海南省版图图样。大楼的一层外墙镶贴蘑菇石,一层以上均为白色喷塑。圆柱面钸白色真石漆,柱头、柱帽均为仿古罗马形状。女儿墙顶及四周沿边有仿古典建筑的异型线条,整个屋顶女儿墙由以长城为主题的大型壁画组成。正立面墙上设有大型的铸铜浮雕,大小13个山花中镶贴着8个对称的汉白玉天平,且整个大楼无论从东南西北哪一个方向看都是一架巨大天平,表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鲜明主题。大楼的中心部位是大审判庭,天棚吊顶为圆形蓝天白云吊顶。除大审判庭外,大楼内还分布了12个中型和小型审判庭,分别作为刑事、民事、经地产、税务、少年、涉外案件的审判场所,整个大楼集审判、办公、会议、新闻发布、图书档案、法医、羁押等多种功能于一体。大楼实行审判、办公分区,人流分开,各行其道,充分体现了紧张而有秩序、严肃而又认真的职业特性。
施工中,“四新”应用主要有:钢筋电渣压力焊技术;螺拴球节点网架屋面及防水新材料;泰柏板墙的应用及其裂缝防治新工艺;塔斯干线脚施工工艺及仿古典线条粉刷工艺改革;清水混凝土圆柱模板施工工艺。 |